.
本基金会设监事3名。监事任期5年,期满可以连任。监事的工作职责如下:
1.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。
2.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,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,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。
3.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,忠实履行职责。
地址: (通榆校区)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 版权所有@盐城师范学院 技术支持:思源驿站